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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感恩季”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3-05-20
   
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感恩季”系列活动的通知》浙学助〔2013〕7号文件精神,同时为更好地培养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知礼感恩、诚实守信、关爱他人以及立志成才、报效国家、服务社会等方面能取得良好效果,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感恩季”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励志 感恩 成才
二、活动内容:
1.组织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感恩 诚信”承诺活动;
2.组织“感恩季”优秀活动项目评选;
3.组织推荐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实践、感恩、成才”暑期优秀社会实践项目总结评比活动;
4.各学院组织“感恩、诚信”主题教育活动,做好全省“感恩季”优秀活动候选项目评选、推荐工作。
三、活动实施:
1.5月-6月,结合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前的“还款确认”,联合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组织毕业生“感恩诚信”承诺活动;
2.6月-9月,开展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典型评选宣传活动。6月25日前,各学院推荐一名励志成长优秀学生参加评选,学校将集中组织评选,并推荐1至2名励志成长优秀学生上报省资助管理中心。8月底前,省资助管理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初评,选出20名入围人选;9月15日前,通过浙江学生资助网进行网络投票,评选出10名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并予以宣传表彰。
3.5月-9月,各学院结合实际,广泛开展以“励志感恩 成才”为主题的多形式系列活动。6月25日前,各学院选报1个特色鲜明、成效明显的“感恩季”优秀活动项目,学校将于6月30日前评选出若干个“感恩季”活动优秀项目,参加全省“感恩季”优秀活动项目评选,优秀项目将在全省予以宣传展示。
4.6月-9月,组织“实践感恩 成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暑期优秀社会实践项目总结评比活动。6月至8月,各学院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9月15日前,各学院将社会实践项目总结材料上报学生处事务科,9月20日前,组织专家对上报的社会实践项目进行评选,并推荐到资助中心参加省级评选;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感恩季”宣传教育活动,毕业班结合“感恩母校”开展系列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广大学生,特别是受助学生积极参与,把宣传教育活动与进一步推进学生资助工作,全面落实资助政策相结合;
2.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党团组织、辅导员和班主任的引领作用,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感恩季”宣传活动;
3. 要充分利用暑期,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者公益活动,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使“感恩暨诚信教育”活动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4.请各学院在积极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基础上,精心筹划,拟定切实可行的“感恩季”活动方案,并于5月27日前上交学生处事务科。认真收集“感恩季”系列活动的图片、文字材料等资料,连同活动总结,在9月16日前以电子稿形式发送至邮箱240230404@qq.com
电话:0575-88343188(党政办) 传真:0575-88365125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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