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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义工、志愿者申请、审批

发布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4-09-08
1. 院级团队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院分团委社区义工自主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由学院社区义工自主管理委员会负责人在社区义工信息管理平台发布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招募。活动结束后,项目负责人要根据参与义工情况给予工时,并在信息管理平台发布活动报道。
2. 校级团队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向校团委社区义工自主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社区义工自主管理委员会负责人在社区义工信息管理平台发布信息后方可开展招募。活动结束后,项目负责人要根据参与义工情况给予工时,并在信息管理平台发布活动报道。
3. 个人申请时,先在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社区义工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实名注册,待审核通过后,选择自己要参加的服务项目,服务结束后由相关项目负责人给予工时。
电话:0575-88343188(党政办) 传真:0575-88365125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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