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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入住手续办理

发布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4-09-08
1.学生个人提出申请。
2.班主任/辅导员处领取住宿表格。
3.填表交班主任/辅导员签署意见盖章。
4.各学院学工办根据学校床位情况拟安排入住寝室。
5.交表到公寓服务中心签署意见盖章。
6.学生到财务处缴住宿费。
7.向公寓安保员出示住宿表格及财务处发票,入住公寓。
电话:0575-88343188(党政办) 传真:0575-88365125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会稽路428号(稽山校区) 群贤中路2801号(镜湖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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