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寝室调整手续办理

发布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4-09-08
1.个人提出申请;
2.班主任/辅导员处领取《学生住宿调整申请表》;
3.填表交班主任/辅导员签署意见盖章;
4.各学院学工办根据学院床位情况安排调整寝室,并签署意见盖章;
5.涉及住宿费差额的,到学生处开具证明,学生到财务处退/交住宿费差额;
6.向公寓安保员出示住宿表格及财务处发票,入住公寓。
电话:0575-88343188(党政办) 传真:0575-88365125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会稽路428号(稽山校区) 群贤中路2801号(镜湖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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