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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决赛的通知

发布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5-03-05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的通知》(教思政司[2015]2号)精神,实施《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年)》,进一步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经校学工部、各学院的组织宣传,全体辅导员全员参加了基础知识测试和博文写作,全校共有11名辅导员以优异的成绩进入了决赛环节,我们将在稽山校区举行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决赛,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 3月6日下13:30-16:00
二、地点:鸿书图书馆报告厅
三、参加人员:校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学工部(处)全体人员、各学院党委副书记、各学院学工办负责人及全体一线辅导员;
四、本次决赛评委:相关处室专家和领导。
五、决赛流程
1. 基础知识测试和博文写作。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于1月29日下午15:00-17:00在稽山7117教室、镜湖4401教室两个校区同时进行现场测试。
2、参赛辅导员现场自我展示部分(VCR或PPT现场展示,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3、主题演讲。(参赛选手现场抽题,根据指定主题进行演讲,限时5分钟)。
4、谈心谈话情景再现。(现场展示,限时5分钟)。
5、主题班会。(采用视频展示的方式进行,视频包含班会方案阐述、班会组织等内容,录制好送评委阅评。要求视频图像、声音清晰,无抖动、无杂音,限时10分钟)。
六、要求与说明
1. 进入决赛的各位辅导员认真准备并参加本次比赛,参赛人员自我展示VCR或PPT截止于3月6日早上10点前,主题班会VCR材料截止于3月7日上午9点前报送校学工部;
2. 各学院引起高度重视,做好参赛辅导员及观摩比赛辅导员的组织工作;
3.本次比赛将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5名。同时将推荐获奖选手一名参加浙江省第四届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
电话:0575-88343188(党政办) 传真:0575-88365125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会稽路428号(稽山校区) 群贤中路2801号(镜湖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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