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做好2015年“清明节”假期学生工作的相关通知
发布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5-04-01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工作,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平安度过清明节假期,现将有关安全教育工作和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2015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2015年4月4日、5日、6日,共3天假期。2015年4月6日晚自习、4月7日学生晨练、早自习、上课照常进行,为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假期前后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请假。
一、切实加强离校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学生外出请销假制度,教育学生如实做好离校学生的登记备案工作,做到学生去向明确;教育学生回家或外出途中注意交通安全,严禁私自包车或乘坐“三无”车辆,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教育引导学生外出期间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遵纪守法,讲究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学校和大学生的良好形象。放假期间不饮酒、不打架、不参与赌博、不参与非法宗教和迷信活动、不做有损于大学生形象和学校形象的事;
2.在学生离校前,各学院要组织学生干部认真做好假期安全检查防范工作。进行教室、寝室安全检查,检查用电安全、设施设备安全,如发现隐患请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维修。同时,对公寓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二、做好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节假日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假期之前要安排和组织辅导员和学生干部对学生宿舍进行全面检查,了解学生学习、生活情况;组织召开班级、年级学生安全教育主题会议,对假期间的安全和稳定等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加强学生的防火、防盗、防事故的教育,强化学生的纪律意识、安全意识,提高学生对突发事件及意外事件的防范能力;要结合近期其他高校发生的学生外出安全事件,加强对学生外出游玩的安全教育;要关心假期留校学生的生活、学习和校内外活动安全,及时掌握学生信息,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的学习、休息和生活,确保留校学生平安度假;充分发挥学生党、团组织及学生骨干的作用,了解学生需求,反映学生心声,协助做好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假期学校稳定、安全。
2.留校学生应遵守校纪校规,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明火,严禁在宿舍内吸烟,不去网吧,不无节制玩电脑,不带校外人员或异性进公寓。
三、 严格落实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
各学院学工办要周密安排好值班人员及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明确安全稳定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人,层层落实,细化责任,值班人员须保持全天候信息畅通,一旦出现意外情况或紧急情况,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并同时报相关部门。各学院应将“清明节”期间值班安排向本院学生公布。确保全体同学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的假期。
四、严格落实请假制度、学生去向登记工作和学生返校情况上报工作。
各学院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教育引导学生按期返校。认真做好学生去向登记工作。各学院应组织辅导员、班主任进行假期学生去向登记工作,及时掌握本班学生的去向,并将假前留校学生的详细名单于4月3日上午12:00前上交学校学生处金芳萍(邮箱147322322@qq.com)老师处,如有临时变动,请预先告知学生处公寓服务中心,以免导致公寓晚寝误查。放假期间离校的学生须于4月6日返校,各学院做好4月6日晚学生返校情况的检查,掌握学生动态,并将未返校学生名单于4月7日上午10:00前通过邮件(948284947@qq.com)报送学生处杨海英老师处,同时要做好未返校学生的信息联络工作,请注明班级、姓名、原因及返校日期,并督促其尽快返校。
五、注意饮食安全及疾病防控。春季是各种流行病盛行时期,尤其是结核病、肝炎等传染性疾病防控,注意饮食安全、卫生清洁,避免到人群拥挤的公共场所,切实提高自身保护意识和能力,如出现发热等流感样症状请及时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