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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庆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5-09-25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工作,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平安度过国庆节小长假,现将有关安全教育工作和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国庆节放假时间为:2015年10月1日—10月7日,共7天。学生10月7号晚自习、10月8号晨练、早自习正常进行,为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假期前后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请假。
一、切实加强离校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学生外出请销假制度,教育学生如实做好离校学生的登记备案工作,做到学生去向明确;教育学生回家或外出途中注意交通安全,严禁私自包车或乘坐“三无”车辆,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教育引导学生外出期间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遵纪守法,讲究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学校和大学生的良好形象。
2.在学生离校前,各学院要组织学生干部对公寓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发生意外事故。请将安全隐患自查登记表以学院为单位汇总于9月30日中午11点前以纸稿形式(落款盖章)上报学生处(稽山校区金芳萍老师88343061,镜湖校区尹标老师89176016)。
二、做好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节假日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假期之前要组织安排辅导员和学生干部对学生宿舍进行全面检查,了解学生学习、生活状况;组织召开班级、年级学生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对长假期间的安全和稳定等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加强学生的防火、防盗、防事故的教育,强化学生的纪律意识、安全意识,提高学生对突发事件及意外事件的防范能力;要结合近期其他高校发生的学生外出安全事件,加强对学生外出游玩的安全教育;要关心假期留校学生的生活、学习和校内外活动安全,及时掌握学生信息,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的学习、休息和生活,确保留校学生平安度假;充分发挥学生党、团组织及学生骨干的作用,了解学生需求,反映学生心声,协助做好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假期学校稳定、安全。
三、 严格落实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
各学院学工办要周密安排好值班人员及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明确安全稳定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人,层层落实,细化责任,值班人员须保持全天候信息畅通,一旦出现意外情况或紧急情况,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并同时报相关部门。各学院应将“国庆节”期间值班安排向本院学生公布。确保全体同学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的假期。
四、严格落实请假制度、学生去向登记工作和学生返校情况上报工作
各学院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教育引导学生按期返校。认真做好学生去向登记工作。各学院应组织辅导员/班主任进行假期学生去向登记工作,及时掌握本班学生的去向,并将假前留校学生的详细名单于9月29日上午12:00前上交学校公寓办(稽山校区金芳萍老师,邮箱147322322@qq.com、镜湖校区尹标老师,95222594@qq.com邮箱) ,如有临时变动,请预先告知学生处公寓办,以免导致公寓晚寝误查。放假期间离校的学生须于10月7日返校,各学院做好10月7日晚学生返校情况的检查和公寓晚寝查房工作,掌握学生动态,并将未返校学生名单于10月8日上午10:00前通过邮件498236474@qq.com报送学生处寿芝英老师
 
 附件:
       1、国庆节期间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
       2、学生公寓安全隐患排查表
       3、假期留校人员名单汇总表(国庆节)
 
 
                                              学生处
                                           2015年9月25
电话:0575-88343188(党政办) 传真:0575-88365125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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