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寒假返程资助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5-12-22
各学院:
2014学年学校首次开展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寒假返程特别资助活动,受到了广大经济困难学生的欢迎,也得到了师生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为满足学生的需求,让学生感受到来自学校的关爱,帮助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能平安、顺利返乡与亲人团聚,共度新春佳节,经研究决定继续在2015-2016学年继续开展“携爱返程 母校暖心”资助活动。
一、活动主题
携爱返程 母校暖心
二、活动小组
为保证真正把资助活动落到实处,切实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做好活动的审查、审核、申报和监督工作,特成立管理工作小组。
组 长:冯丽琴
副组长:杨叶玲
组 员:朱良、李建凤、吴月齐、吴鉴萍、凌玮、汪莲华、李敏、陶凤、方奇超、冯尊武、寿芝英、王敏佳
具体工作开展由学生处资困助学中心落实。
三、资助对象
1. 2015-2016学年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2. 下列情况学生,优先考虑资助:
(1)烈士子女、残疾学生;
(2)父母一方或双方死亡;
(3)低保家庭;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
(5)其他特殊情况,需请相关部门出具证明。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考虑:
(1)在校期间因违纪违规受纪律处分者;
(2)被举报曾用相关资助金请客吃饭被查实者;
(3)因主观不努力有多门功课重修的。
四、资助金额及名额分配
1.省外学生每人500元,省内学生每人300元。
2.全校共资助特困学生共90名,约占特困学生人数的15%。
3.各学院具体名额分配:
学院名称 | 特困 学生 | 一般 困难 | 合计 | 名额分配 | |
英语学院 | 135 | 361 | 496 | 省外6人 | 省内14人 |
国商学院 | 145 | 281 | 426 | 省外7人 | 省内15人 |
东语学院 | 90 | 339 | 429 | 省外4人 | 省内10人 |
西语学院 | 74 | 208 | 282 | 省外3人 | 省内8人 |
网传学院 | 84 | 217 | 301 | 省外4人 | 省内9人 |
中文学院 | 43 | 148 | 191 | 省外2人 | 省内4人 |
国际学院 | 5 | 13 | 18 | 0 | 省内1人 |
酒店学院 | 20 | 95 | 115 | 省外1人 | 省内2人 |
合计 | 596 | 1662 | 2258 | 27 | 63 |
五.资助申报、审批
1.由学生自主申报或者二级学院推荐,并填写《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资助申请表》。
2.各学院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并在各学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3.公示无异议后,名单汇总到校学生处,学生处进行终审,公示,并报学校审批确定。
4.对于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资助资格,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全校通报。
六.资助金发放
资金由学生处资困助学中心统一制表、领取,并发放到各学院,各学院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发放给学生,并在发放表签字,送学生处留底存档。
资助人数相对较多的学院,可以举行相应的现金发放仪式或座谈会;资助人数相对较少的学院,可以通过领导干部走访学生寝室等形式,把现金发放到学生手上。
六、监督、检查和后续反馈
1. 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生。
2. 学生必须正确使用资助金,严禁用于请客吃饭等,一经查实,取消资助资格,并收回资助金。
3. 资助活动能够形成有慰问、有关怀、有效果、有记录、有存档的过程,各学院把相关的图片、文字、材料整理好之后,送至学生处存档。
学生处
2015年12月22日
附件:1. 2015年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资助申请表
2.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奖助学金评定诚信承诺书
3. 2015年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资助获得者名单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