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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清明节”假期学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6-03-28
 
各学院:
根据学校的总体安排,“清明节”放假时间为:2016年4月2-4日,共3天假期。2016年4月4日晚自习、4月5日学生晨练、早自习、上课照常进行,为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假期前后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请假。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1.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各学院要于假期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特别是针对学生加强防盗、防食物中毒、防传染性疾病、防交通事故、防骗教育等。
2.在学生离校前,各学院要组织学生干部认真做好假期安全检查防范工作。进行教室、寝室安全检查,检查用电安全、设施设备安全,如发现隐患请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维修。同时,对公寓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3.切实做好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各学院要做好留校学生的登记工作,并专题做好教育和管理工作。要求留校学生遵守校纪校规,宿舍内不留宿他人,注意宿舍防盗、防火,杜绝使用明火、违章电器;外出要关好门窗;做好个人健康与安全防护工作,注意饮食卫生和人身安全;保管好个人财物;坚决杜绝夜不归宿、酗酒、打架等违纪现象。
二、 严格落实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
各学院学工办要周密安排好值班人员及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明确安全稳定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人,层层落实,细化责任,值班人员须保持全天候信息畅通,一旦出现意外情况或紧急情况,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并同时报相关部门。各学院应将“清明节”期间值班安排向本院学生公布。同时严格执行辅导员入驻公寓值班制度。放假期间,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辅导员应保证联系畅通,如遇突发情况应及时向学生处、保卫处及有关部门反映。
三、严格落实请假制度、学生去向登记工作和学生返校情况上报工作。
各学院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教育引导学生按期返校。认真做好学生去向登记工作。各学院应组织辅导员、班主任进行假期学生去向登记工作,及时掌握本班学生的去向,并将假前留校学生的详细名单于4月1日上午12:00前报至学校学生处金芳萍(邮箱147322322@qq.com)。如有临时变动,请预先告知学生处公寓服务中心,以免导致公寓晚寝误查。放假期间离校的学生须于4月4日返校,各学院做好4月4日晚学生返校情况的检查,掌握学生动态,并将未返校学生名单于4月5日上午10:00前通过邮件(498236474@qq.com)报送学生处寿芝英老师处,同时要做好未返校学生的信息联络工作,请注明班级、姓名、原因及返校日期,并督促其尽快返校。
四、注意饮食安全及疾病防控。春季是各种流行病盛行时期,尤其是结核病、肝炎等传染性疾病防控,注意饮食安全、卫生清洁,避免到人群拥挤的公共场所,切实提高自身保护意识和能力,如出现发热等流感样症状请及时就诊。
 
 
 
附件1: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清明节假期公寓学生留校登记表
附件2: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清明节假期学生返校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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