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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学校各处室优秀学生助理的通知

发布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6-06-28
各部、处、室:
2015-2016学年学生处在全校范围内为各部门招聘了学生助理,现已工作满一年,为提高学生助理工作的积极性,培养和挖掘学生的工作潜力和奉献精神,激励广大学生争先创优, 不断进取,推动我校的学风校风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各处室的学生助理内评选表彰一批工作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助理。
  一、评选对象
  2015-2016学年受聘在各处室的学生助理
  二、评选标准
1)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进取,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的行为举止;
   2)遵守校规校纪,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以身作则,在各方面起带头作用,有较高的威信;
 (3)担任助理期间,爱岗敬业,热情为同学服务,努力工作,工作成绩明显。
   4)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成绩优良,综合素质测评位于班级前1/2,无不及格现象;
5)积极参与寝室文明建设工作,所在宿舍内务卫生每月均在B级以上;
6)担任助理须满一学年及以上,在聘期内退出或被辞退的不予考虑。
  三、评选程序
 (1)程序:评选、推荐工作在各处室相关负责老师统筹下进行。由学生助理自主申报,各处室负责老师审核把关,学生处汇总、评选、推优,9月份发文表彰。
2)优秀名额控制在20%以内。
3)报送:以各处室为单位,7月5日之前将推荐表(附件一)(纸质)、《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二)(电子版)交至学生处(电话:89176016,邮箱114484150@qq.com )。
请相关处室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拓展学生助理的综合素质,激发他们工作与学习的积极性,不断提升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水平。
 
 
附件1:2015-2016学年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优秀学生助理申请表
附件2:2015-2016学年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优秀学生助理汇总表
 
 
 
 
 
  学生处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电话:0575-88306001(学生处、党委学工部、武装部) 传真:0575-88365125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会稽路428号(稽山校区) 群贤中路2801号(镜湖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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