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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第五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7-02-21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践行以“务实、守信、崇学、向善”为内涵的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展示当代大学生的风采,为配合第五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特组织推荐候选人参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体条件如下:
1.政治坚定、刻苦学习。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尚荣知耻,服务人民,报效祖国。刻苦学习知识技能,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学业成绩优异。
2.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在逆境中顽强拚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好学不辍。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努力奋斗。
3.创新创业、服务社会。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学科、体艺、发明创造等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综合素质突出。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获得显著社会效益,为学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作出贡献。
 二、评选步骤
(一)推荐程序
  在各学院推荐基础上,学工部将联合校党政办、宣传部、教务处、思政部等有关处室部门对推荐的候选人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最终评选出2名候选人报浙江省参加评选。
(二)推荐名额:
英语学院、国际商学院、网络传播学院、西语学院、东语学院各推荐2人,中国语言文化学院、国际学院、酒店管理学院各推荐1人。各学院按评选条件推荐的候选人,请认真填写《第五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推荐表》,于2月28日之前交至校学工部。
(三)推荐条件:
1.2017年6月30日前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2.学校德、智、体综合考评为优秀,无违法违纪处分和不良记录。
3.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多次获国家级、省级、校优秀SPT二等(含二等)以上奖学金。
   请各学院于2017年2月28日前,将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包报送校学工部。括:申报表、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主要介绍该生的典型事迹和突出表现)、照片2张(1张标准照,2寸免冠;1张生活照,500K以内)、视频(一分半钟以内,自我介绍和主要事迹介绍,WMV格式)、辅助材料(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并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学生处(党委学工部)
                                    2017年2月21日
电话:0575-88343188(党政办) 传真:0575-88365125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会稽路428号(稽山校区) 群贤中路2801号(镜湖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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