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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春季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7-03-06
各学院:
春季是各类心理疾病的多发季节,为深入细致地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严防学生因心理问题引发心理疾病和危机事件,特组织开展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春季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排查时间
 3月6日——3月31日
二、排查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三、排查方式
 各二级学院可根据本院实际情况确定排查方式,主要可通过辅导员、班主任、班级心理委员、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寝室长等运用观察、访谈等方式深入了解学生的情况,筛选出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
四、排查重点
有以下13种表现或问题的学生,可初步认为存在心理危机。
1.直接或间接提出要自杀或结束生命的学生。这是最严重的心理危机信号,请千万不可忽视这类声明信息。
2.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3.遭遇突发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遭遇性危机、受到自然或社会意外刺激的学生。
4.曾在临床上被诊断为精神疾病的学生,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曾在临床上被诊断为抑郁症的人的自杀率,比一般人要高出20倍)。
5.身体患有严重疾病、个人很痛苦、治疗周期长的学生。
6.学习压力过大、学习困难而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
7.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8.人际关系失调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9.性格过于内向、孤僻、缺乏社会支持的学生。
10.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11.家境贫困、经济负担重、深感自卑的学生。
12.因职业发展困惑、就业不顺利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13.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
14.其他有明显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重点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因其危险性更大,故应成为重点干预对象。
五、查后工作
1.对筛选出来的学生,二级学院要安排适当的人(如辅导员、班主任、班级心理互助员、当事人的朋友等)与其进一步交流,确定问题的严重程度和出现自杀、伤人等意外的可能性,尝试帮助解决问题。
2.建立学生心理排查数据库,将排查后心理异常的学生进行分级管理和关注,分级关注分A级关注,即班级关注(学生存在较轻的心理问题,有一定的情绪困扰);B级关注,即二级学院关注(学生存在较明显的心理问题,并影响到学习与生活);C级关注,即学校关注(学生存在严重的心理问题,有一定的自杀倾向)。
3.将数据库学生的排查和干预情况记入《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生心理危机预警登记表》,并填报《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春季心理危机学生排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于4月6日前由二级学院将情况汇总后交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4.如遇学生有严重心理问题,请及时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取得联系。
六、注意事项
1.此项工作责任重大,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切实按本通知要求开展工作。
2.如排查出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需24小时有人监控,确保学生不出意外。
3.此类排查要坚持内紧外松的工作原则,避免造成紧张气氛,各工作人员要充分尊重学生人格,为学生保密;确保排查没有漏洞,干预及时,记录规范。
4.各二级学院要对新生心理普查结果不理想的学生进行重点排查,如遇到难以把握的情况,可随时向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咨询。
电话:0575-88343188(党政办) 传真:0575-88365125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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