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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7-02-22



 

各部、处、室,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我校毕业生科学和谐就业,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7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精神,我校决定开展2017届浙江省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评选对象

我校2017届全日制本科、高职毕业生。

  1. 评选名额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本科毕业生按4%比例,高职毕业生按3%的比例评选。

学院

毕业生(高职)

毕业生(本科)类)生()

省级优秀毕业生人数(人)

英语学院

258

752

830

国际商学院

0

931

0+37

东方语言学院

0

606

0+24

西方语言学院

0

432

0+17

网络传播学院

0

768

0+31

酒店管理学院

0

211

0+9

中国语言文化学院

0

327

0+13

国际学院

100

0

3+0

合计

358

4027

11+161

  1. 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三)大学期间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先进个人,校优秀SPT学生、励志SPT学生、SPT单项奖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含2次)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毕业实习,完成毕业论文或实习报告。

(五)在2017届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择优推荐。

(六)2017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按一定的比例进行确认。本科毕业生按照毕业生总4%的比例,高职毕业生按照总数的3%的比例进行评比。

四、评选程序

(一)各学院向学生宣传2017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确认事项;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各学院进行评审并初步确定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将《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1,正反面印制)和《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见附件2,各一式三份用A470g以上纸张印制,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01733日前报送校学生工作部(处)联系人:钱清逸,联系电话:88366002附件2电子文档发送至E-mail1037442782@qq.com

(二)学生工作部(处)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公示后将名单上报给省教育厅。

(三)省教育厅拟于3月底审核确认,4月份进行公示,5月底前公布。其中公示和公布的2017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可以在“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通知公告”栏查阅,网址:http://www.ejobmart.cn/

五、评选要求

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学院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评选。要以此为契机,切实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对毕业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基本素质教育和毕业生就业教育;切实保证评选过程中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切实做到严格掌握标准,广泛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努力做好2017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




附件:

  

1.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样表

  

2.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2017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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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学校: 院(系): 专业: 班级: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生源地

政治面貌

职 务

家庭

地址

联系

电话

浙江省教育厅制表

注:1.此表一式两份:学生本人档案、学校各一份。

2.本表内容需打印,经院(系)及校领导签字(或签章)、院(系)及学校盖章,方有效。


附件2

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


学校(盖章):

专业

姓名

性别

学历

生源地

政治

面貌

身份证号

注:1.本表一式两份,省教育厅和学校各一份;

2.本校共有毕业研究生 人,可评优秀 人,实评 人;

本科毕业生 人,可评优秀 人,实评 人;

专科(高职)毕业生 人,可评优秀 人,实评 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9


电话:0575-88306001(学生处、党委学工部、武装部) 传真:0575-88365125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会稽路428号(稽山校区) 群贤中路2801号(镜湖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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