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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2016-2017学年“SPT”系列评奖评优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7-09-21

各学院:

为全面实施学校SPT人才培养工作,鼓励学生刻苦学习、认真实践、发奋成才,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培养学生自觉成为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根据学校《学生奖励条例》(浙越外发〔2017〕140号)、《“SPT个人系列”评优办法》(浙越外发〔2017〕141号)、《“SPT集体系列”评优办法》(浙越外发〔2014〕127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在全校学生中组织开展“SPT”系列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项目

(一)“SPT个人系列”

1.2016-2017学年SPT学生

2. 2016-2017学年优秀SPT学生奖学金

1)2016-2017学年优秀SPT学生一等奖学金

2)2016-2017学年优秀SPT学生二等奖学金

3)2016-2017学年优秀SPT学生三等奖学金

3. 2016-2017学年励志SPT学生奖学金

4. 2016-2017学年SPT单项标兵

1)2016-2017学年SPT道德风尚标兵

2)2016-2017学年SPT自主学习标兵

3)2016-2017学年SPT创新创业标兵

4)2016-2017学年SPT自我服务标兵

5)2016-2017学年 SPT文艺特长标兵

62016-2017学年 SPT体育特长标兵

注:2016-2017学年SPT优秀团学干部、SPT优秀教官、SPT优秀社团干部、SPT就业先进标兵、SPT公寓服务之星另行组织评比。

(二)“SPT集体系列”

1.2016-2017学年SPT班级

2.2016-2017学年优秀SPT班级

二、评选依据和条件

1.参照学校2017年版《学生手册》中相关规定;

2.各学院要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学院SPT系列奖学金评比细则,细则要切实可行但又要体现优秀学生奖学金导向(每个等级的奖项评定条件要统一,如可以以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过级情况、平均绩点等进行区分),并报学生处备案;

3.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要从严要求,宁缺毋滥,每个等级的奖项人数控制在比例内;

4.励志SPT奖学金、SPT单项标兵评比参照2017版学生手册。

三、评选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10日

四、评比要求

1.学生评优工作是学校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和校风、学风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注重评比过程,并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学生评优工作,营造浓厚的学生成长成才氛围。辅导员、班主任要积极引导,组织学生学习《学生手册》中相关规定。

2.SPT系列奖学金评比是本学期学生工作的重点,涉及到后续的其他奖学金的评定,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在评比之前深入细致的学习评定办法,成立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建立信息投诉和反馈机制,做到规范、公平、公正、顺利平稳。

3.评选SPT系列奖学金评比的重要依据之一,各学院在开展SPT系列奖学金评比之前务必细致地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修订相应的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并报学生处备案。同时,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小组要认真审核测评结果,并按照文件向学生张榜公示。

4.评比工作采取逐级评比审核。班主任组织班委、团支部进行本班的评比;各学院学工办负责院级评选审核;校学工部(处)负责全校的协调审核。最后,报学校审批。

5. 学生或班级申报、初评完成后及时报所在学院学工办。各学院学工办审核确定后,按年级、班级或专业顺序汇总(见附表),公示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于2017年10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处黄素君老师,材料上交要求:学生个人申请表交纸稿一份(学院盖章)、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决议、SPT系列奖学金评比细则、汇总表交电子稿和纸稿各一份(学院盖章),电子文档发送至学生处黄素君老师E-mail:304340183@qq.com

6. 请各学院、班级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严格审查(其中一份各学院留档的学生个人申请表后面必须附上各类证书复印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将材料上报校学生处备案,最终评定名单由学校发文。

附件:

1.2016-2017学年SPT学生汇总表

2.2016-2017学年优秀SPT学生奖学金汇总表

3.2016-2017学年励志SPT学生奖学金汇总表

4.2016-2017学年SPT单项标兵汇总表

5.2016-2017学年SPT班级汇总表

6.2016-2017学年优秀SPT班级汇总表

7.2016-2017学年优秀SPT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8.2016-2017学年励志SPT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9.2016-2017学年SPT单项标兵申请表

学生处(党委学工部)

2017年9月21

电话:0575-88306001(学生处、党委学工部、武装部) 传真:0575-88365125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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