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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近期校园文明建设与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20-12-04


关于加强近期校园文明建设与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期末和假期临近,根据省教育厅教育系统冬季及寒假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和市教育局关于从严从细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令,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下校园文明建设与学生管理工作,为学生复习迎考创造安全有序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结合近期学校学生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加强校园文明建设。要倡导发挥传统节日涵育的文化和育人功能,不得组织学生搞“洋节”,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各级各类学生组织要开展“向酒精说不、我不做醉人”、“创建无烟环境、共享文明校园”等主题教育活动,要广泛开展社团活动和文体活动,不断增强学生的积极体验。要教育引导学生培养文明卫生习惯,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加强体育锻炼,继续保持勤洗手、“一米线”、防集聚、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要重视诚信教育工作,临近大学生外语等级考试、期末考试,辅导员、班主任深入班级,组织全体学生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做好深入细致的考风考纪教育,坚决杜绝违纪现象的发生,做到零作弊。

2.严格学生外出管理。要根据学校秋学期学生外出管理办法及防控实际,规范学生请销假和因病缺课(勤)追查登记等防控措施杜绝带病上课。教育引导学生“非必要不离校,非必需不离绍”。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外出备案及请假离校流程的管控和督查工作,强调备案外出范围为一天内且在绍兴市区(越城、柯桥、上虞),超过一天和离开绍兴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凡无正当理由或相关证明手续不全者一律不得请假外出,对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校超出请假(报备)时限仍未返校的学生要按照《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严肃处理,取消一个月的报备资格,屡教不改者要第一时间告知家长,家校共同教育管理。

3.加强学生公寓管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加强学生公寓夜间查房,辅导员、班主任要有效掌握学生晚上返宿情况,严肃及时处理晚归、夜不归宿学生。严禁学生私自校外住宿、留宿,凡因实习等特殊情况安排校外住宿,学院要组织专人进行安全评估,不符合条件的立即整治。凡周末外出兼职的学生,学院要与学生本人及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办理请假手续,讲透风险隐患,明晰各自责任。严格落实健康申报和晚检制度,加强冬季学生公寓消防安全教育,常态化组织学生宿舍安全隐患排查。

4.重视安全教育工作坚持多病共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措施、强化督促检查,全面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安全稳定。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教育广大学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防火、防骗、防盗、防病、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对突发事件的防范能力。严格管控学生集体外出如确需组织校外集体活动,应按程序申报报备,指定专人带队,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5.关注特殊学生群体。要高度关注学业困难、经济困难、心理困难以及就业困难的学生,按照“五个一”、“五个早”的要求,落实谈心谈话工作,发动辅导员班主任深入学生班级、宿舍,及时了解学生学习生活、心理上的实际困难,切实帮助学生解决困难,消除学生中的不稳定因素要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引导和危机干预,及时应对和化解“疫后综合征”,防范心理危机事件发生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和学生的身心健康

6.做好值班安排。各学院学工办安排好值班人员,明确职责,保证按时到岗并及时处理发生的问题。严格执行辅导员入驻公寓值班制度,要求人员到位,通讯畅通,遇到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学生处(党委学工部)

20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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