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校园火灾防控和消防安全宣传月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8-11-13
各部门(处室)、二级学院: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校园火灾防控和消防安全宣传月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抓好落实。并于 11月 23 日前,对所属安全责任区域进行一次冬春火灾防控的专项检查,形成书面材料于11月30日前上报校平安办。
平安办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