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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举行辅导员职级制实施办法修订座谈会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20-04-27

4月23日下午,学校“辅导员职级制实施办法修订座谈会”在镜湖校区举行。学校党委副书记施文妹;学生处处长方奇超、人事处副处长胡祝恩、学生处副处长汪莲华、科研处项目管理科科长干琦、二级学院学工书记、学工办主任和辅导员代表参加了本次座谈会。

施文妹谈了辅导员职级制的出台背景,解读了辅导员职级制,阐述了辅导员职级制的依据和目标、岗位设置、任职条件以及任职程序。

会上,各二级学院老师结合工作实际,对辅导员职级制文件谈了自己的意见和想法。

方奇超指出,辅导员职级制评定中坚持育人、科研和学生工作品牌建设三者结合,尝试多元化的条件认定,全面发挥“一日一室一坊二制”的育人机制作用,以此次辅导员职级制的修订为基础促进辅导员队伍的提升,培养出适合我校实际的专业化、专家化的辅导员队伍,提高学生工作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施文妹在认真听取了辅导员的意见和建议后指出,学校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过通盘考虑,认真研究,尽快修订关于辅导员职级制的文件。施书记同时指出,学校的辅导员队伍需要不断成长。辅导员只有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把学生教育好、管理好、服务好,才能体现出自身的价值,才会获得相应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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