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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清明节前后学生疫情防控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22-04-01

各学院: 
   “清明节”假期将至,为切实做好学校节假日期间的学生疫情防控教 育和管理工作,保障校园的安全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进出管理。各学院要继续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不放松,按照 上级封闭管理规定,坚持学生“非必要不离校、非必需不离绍”,原则上 清明节期间学生外出请假不予批准,严格“谁审批、谁负责”的工作要求。 如学生确有特殊情况请假,需办理请销假手续,出绍兴市由二级学院党委 书记审批,出浙江省需经学院党委书记同意后由学校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审 批,并在规定时间返校。辅导员、班主任要对出入绍学生实行一人一案, 进行动态管理。如出入校学生未经审批,擅自出入校,因迟报、瞒报引发 的公共卫生事件,相关法律责任由学生本人和家庭自行承担,学校将依法 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二、落实学校“2+4”管理措施。学生从市外返绍后,须第一时间在“绍 兴防疫申报平台”完成申报,凭 48 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 行程卡向学院提出返校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返校。返校后执行学 校“2+4”管理措施,“2”即到绍第 1 天、第 4 天主动前往愿检尽检点进 行两次核酸检测,并向老师报告检测结果,“4”即出省学生返校后在学校 集中隔离点观察 4 天,出市(省内)学生返校后在学生寝室进行 4 天居家 观察,居家观察期间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学院要在清明节放假前,组织各班级召开一次 主题班会,传达解释学校疫情防控政策,科学引导学生合理安排节假日的 学习生活。要提醒学生一旦接到被确定为密接人员的信息,要立即报告班 主任或辅导员。对于因病、因事提前请假外出的学生,辅导员、班主任须 以电话、微信、QQ 等形式告知学生假期疫情防控和安全相关事宜,做好家 校联系。
   四、加强学生管理服务。各学院要教育学生服从学校安排,自觉遵守 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健康打卡”,要对留校学生做 好管理服务和心理疏导。要教育学生切实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 不扎堆、一米线,严格做到“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 
   五、落实值班制度。各学院学生工作人员要按规定落实值班值守,要 深入学生寝室,关心学生身心状况,在假期期间要掌握学生动态,做到 24 小时通讯畅通,切实做到信息灵、情况明,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学校、 学院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妥善处理。 
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2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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