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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大学生教官队党支部:宪法——与你我同在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21-12-04


   

   2021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今年的主题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在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大学生教官队党支部引领下,教官队稽山分队与镜湖分队的队员们,站在国旗下,怀揣着爱国的赤诚之心,进行了宪法宣誓活动。
 

   39年前的今天,现行宪法正式实施。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宪法的基本准则是:党的领导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权力监督和制约原则、法治原则。

   宪法的地位与作用: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国家根本法。宪法不同于其他一般法律的特殊性,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制度和最基本的国策。

   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但这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让宪法思维内化于全体人民心中。


   大到国家政务,小到家常琐事,我们的生活中其实处处可见宪法的影子。“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遵守法纪,依法办事,应成为任何人都不能例外的庄严准则。作为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大学生教官队党支部引领下的教官队队员,我们更有责任与义务让周边人了解宪法,维护宪法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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