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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校级各处室优秀学生助理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9-11-08

各部、处、室,各学院:

为认真总结学生助理工作,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树立自强自立、艰苦奋斗精神,充分发挥学生助理工作中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激励广大学生争先创优,经研究决定,在校级各处室评选表彰一批工作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助理。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8-2019学年受聘在各处室的学生助理

    二、评选标准

1)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进取,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的行为举止;

2)遵守校规校纪,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以身作则,在各方面起带头作用,有较高的威信;

3)担任助理期间,爱岗敬业,热情为同学服务,努力工作,工作成绩明显。

4)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成绩优良,综合素质测评位于班级前1/2,无不及格现象;

5)积极参与寝室文明建设工作,所在宿舍内务卫生每月均在B级以上;

6)担任助理须满一学年及以上,在聘期内退出或被辞退的不予考虑。

三、评选程序

1)程序:评选、推荐工作在各处室相关负责老师统筹下进行。由学生助理自主申报,各处室负责老师审核把关,学生处汇总、发文表彰。

2)原则上优秀学生助理的人数占所在部门总人数的30%,。

3)报送:以各处室为单位,1115日之前将推荐表(附件一)(纸质)、《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二)(电子版)交至校学生处(邮箱147322322@qq.com )。

请相关处室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拓展学生助理的综合素质,激发他们工作与学习的积极性,不断提升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水平。

附件:

1.2018-2019学年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优秀学生助理申请表

2.2018-2019学年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优秀学生助理汇总表



                 学生处(党委学工部)

 2019118




电话:0575-88306001(学生处、党委学工部、武装部) 传真:0575-88365125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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