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0-2021学年(春季)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21-02-28
各学院:
我校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报学校审核并已批准同意。现将发放2020-2021学年(春季)国家助学金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全校获得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2020-2021学年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备案表中的学生)。
二、发放标准
2020-2021学年春季国家助学金,按相应资助等级标准(一档4500元、二档2700元)的一半发放,即:一档2250元、二档1350元。
三、发放形式
通过银行转账形式打入受助学生本人银行卡上(银行卡可以是绍兴市(学校)办理的“工商银行卡”或“中国银行卡”)。
四、上报材料
各学院核对《xx学院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春季)发放学生名单》(附件),表中信息核对确认无误后由所在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学院公章,并将纸质和电子稿(纸质二份)于2021年3月20日前上交校学生处余老师(邮箱645836712@qq.com)。
五、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已评出的国家助学金的人数、等级、金额审核发放名单,并仔细核对银行卡号等相关信息,发放名单上学生的名字和银行卡号必须一致,以便学校顺利发放资助金。
2.各学院应认真做好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并要求广大受助学生,要合理使用国家助学金,严禁用国家助学金请客吃饭,抽烟喝酒。
附件:《xx学院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春季)发放学生名单》(单独下发)
校学生处(党委学工部)
2021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