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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2022-2023学年各级团学组织评优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23-10-25

各级团学组织:

为践行“和成育秀”校训,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具有思想素质高、专业水平高,跨文化交际能力强、实践创新能力强团学干部。根据学校《“SPT个人系列”评优办法》、《学生奖励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在全校202122级学生中开展2022-2023学年各级团学组织“SPT”系列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122级全日制学生

二、评选项目

(一)校团委学生会、各学院分团委学生会:优秀SPT团学干部、优秀SPT团学干事的评选人数2022-2023学年团学干部、干事数的40%

注:优秀团干部人数不可超过15人,优秀干事人数不可超过50

(二)各班委会、团支部:可评选优秀SPT班团干部和优秀SPT团员各1,人数按照各学院班级数核定

、评选条件

参照《“SPT个人系列”评优办法》、《学生奖励条例》

四、评选流程

(一)自主申报阶段

符合条件的个人,填写个人申请表,在申报阶段到各班负责人处进行申报,各班以班级为单位将报名表与汇总表交至学院分团委

(二)学院审核阶段

各学院分团委对各申报人进行审核、评比,将结果在各学院宣传平台(网站、微信、宣传板)公示,选拔优秀团学干部事迹进行宣传,同时,每项项目推荐1-2人,附带优秀图文事迹发送至校团委。

(三)校级评比阶段

根据各学院推荐情况通过线上、线下平台进行公示、评比,并对优秀团学干部事迹进行宣传推广。

五、评选要求

1.全校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认真组织,切实把各项工作做好。要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汇报评优工作的情况,积极争取、党组织对评优工作的指导。

2.各学院分团委要认真做好评优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对本次评优进行宣传,努力营造“用榜样力量带动身边人”的良好氛围。个人详细申报材料整理审核后上交校团委组织部存档。

3.各级团组织要切实保证团内评优工作的质量,严格掌握评比条件,宁缺勿滥;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征求意见。

4.各级团学组织务必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把关,认真操作,确保质量。校团委将对上报材料进行公示、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以加强对先进典型的总结宣传工作,积极推进示范群体建设,带动团建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5.各学院分团委审核确定后,填写汇总表(见附表23), 并进行公示,于2023117日前将盖章后的一份汇总表原件上交校学生会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

镜湖校区 王思力3085859165@qq.com

稽山校区 琛晨 1213926486@qq.com





共青团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20231025



电话:0575-88343188(党政办) 传真:0575-88365125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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