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2022-2023学年各级团学组织评优的通知
各级团学组织:
为践行“和成育秀”校训,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具有思想素质高、专业水平高,跨文化交际能力强、实践创新能力强的团学干部。根据学校《“SPT个人系列”评优办法》、《学生奖励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在全校20、21、22级学生中开展2022-2023学年各级团学组织“SPT”系列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1、22级全日制学生
二、评选项目
(一)校团委学生会、各学院分团委学生会:优秀SPT团学干部、优秀SPT团学干事的评选人数为2022-2023学年团学干部、干事人数的40%。
注:优秀团干部人数不可超过15人,优秀干事人数不可超过50人;
(二)各班委会、团支部:可评选优秀SPT班团干部和优秀SPT团员各1名,人数按照各学院班级数核定。
三、评选条件
参照《“SPT个人系列”评优办法》、《学生奖励条例》
四、评选流程
(一)自主申报阶段
符合条件的个人,填写个人申请表,在申报阶段到各班负责人处进行申报,各班以班级为单位将报名表与汇总表交至学院分团委。
(二)学院审核阶段
各学院分团委对各申报人进行审核、评比,将结果在各学院宣传平台(网站、微信、宣传板)公示,选拔优秀团学干部事迹进行宣传,同时,每项项目推荐1-2人,附带优秀图文事迹发送至校团委。
(三)校级评比阶段
根据各学院推荐情况通过线上、线下平台进行公示、评比,并对优秀团学干部事迹进行宣传推广。
五、评选要求
1.全校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认真组织,切实把各项工作做好。要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汇报评优工作的情况,积极争取、党组织对评优工作的指导。
2.各学院分团委要认真做好评优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对本次评优进行宣传,努力营造“用榜样力量带动身边人”的良好氛围。个人详细申报材料整理审核后上交校团委组织部存档。
3.各级团组织要切实保证团内评优工作的质量,严格掌握评比条件,宁缺勿滥;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征求意见。
4.各级团学组织务必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把关,认真操作,确保质量。校团委将对上报材料进行公示、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以加强对先进典型的总结宣传工作,积极推进示范群体建设,带动团建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5.各学院分团委审核确定后,填写汇总表(见附表2、3), 并进行公示,于2023年11月7日前将盖章后的一份汇总表原件上交校学生会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
镜湖校区 王思力3085859165@qq.com
稽山校区 孙琛晨 1213926486@qq.com
共青团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2023年 10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