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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七期浙江省高校辅导员心理助人能力认证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24-04-09

各学院:

为切实提高我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心理健康教育水平, 进一步推 进提升心理助人能力,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决定面向全省高校专职辅导员开展心理助人能力线上认证, 现将有关事项转发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1、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参加浙江省高校新任辅导员岗前培训班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的辅导员;

         2、已获国家二级、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的辅导员;

3、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参加过浙江省统一组织的 心理专题培训的省高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分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学工部部长/副部长、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副书记。

报名答辩人员均必须在浙江省高校心理援助系统发起过至少一次“疑难”或“紧急”援助申请,且状态为“已归档”。

认证时间

心理助人能力认证(第七期)定于 2024 5 18-19日线上形式开展。

三、报名方式

1、报名且符合条件的人员须在  416日前登录浙江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网站( http://szzx-zj.hdu.edu.cn/)发 起至少一条“心理援助” 申请(相关操作见附件1),并填写好“第期浙江省高校辅导员心理助人能力认证报名信息表”  (附件2送到学生处张玉老师电子邮箱(847893949@qq.com,并附上资格证明材料。

 2、学工部统一审核,审核通过后上传名单到浙江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平台。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经复核后分配考点,安排后续案例答辩环节。

3、报名成功后请及时扫码加入认证答辩钉钉群

4、案例答辩采用线上方式进行。答辩通过后,系统将自动发放心理助人能力证书(目前为“辅导员心理助人能力初级证书”)。

5、心理助人能力认证暂定每年2 次,具体开放报名时间及答辩安排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相关通知为准。

四、缴费方式

培训及认证费:800 /人。

缴费方式:支付宝扫描缴费二维码,根据提示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在线填写发票抬头、单位税号、付款人、接收邮箱等信息,发票由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统一开具后发送至预留邮箱。如有疑问可致电 0571-87773015 咨询。缴费截止时间:2024 4 26 日。


附件:1.心理援助操作说明 (申请援助者)

                   2.高校辅导员心理助人能力认证报名信息表

          3.关于开展第期浙江省高校辅导员心理助人能力认证的通知



学生处(党委学工部)

202449




电话:0575-88306001(学生处、党委学工部、武装部) 传真:0575-88365125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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