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我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在学习和生活中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政治理论各门课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
2.模范遵守《学生手册》中的各项规章制度,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综合素质测评至少2次排名为同专业同年级前15%;高职毕业生和专升本学生在校期间综合素质测评至少1次排名为同专业同年级前15%。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体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在校期间本科生两次及以上获得校级以上先进个人或奖学金;高职和专升本学生一次及以上获得校级先进个人或奖学金。
二、推荐办法
推荐工作分两批。第一批在2023年12月份进行,由各学院组织初评,公示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要求各学院于12月27日前将第一批《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申报表》(附表1、2)、《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附表3)、《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申报汇总表》(附件4)、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议各一份纸质稿盖章后报校学生处。申报人相关奖项及证书复印件等材料由学院学工办严格审核后自行存档。《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562333833@qq.com。第二批评选工作在2024年3月初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有关说明
1.校级优秀毕业生产生后将择优参加省级、市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望各学院充分重视,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确保被推荐的毕业生能充分体现越秀毕业生的素质和质量。
2.经审核合格后,学校将颁发“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
附件:1. 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申报表(本科)
2. 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申报表(高职)
3. 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
4. 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申报汇总表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生处
2023年12月18日
附表1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申报表(本科)
第 批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政治面貌 |
| 照片 |
班级 |
| 担任职务 |
| 手机及短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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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条件 (请将相关奖项及证书复印件附后) | (1)思想政治理论课平均成绩: | |||||||
(2)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排名/总人数)排名前15%共 次: 20 / 21 / 22 / | ||||||||
(3)是否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 ||||||||
(4)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或奖学金共 次(逐条填写获奖时间及奖项名称): | ||||||||
辅导员/班主任 审核意见 |
辅导员/班主任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学院 审核意见 |
学院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公章) | |||||||
学校 审核意见 |
校学生处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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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请用钢笔或水笔工整填写
附表2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申报表(高职)
第 批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政治面貌 |
| 照片 |
班级 |
| 担任职务 |
| 手机及短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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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条件 (请将相关奖项及证书复印件附后) | (1)思想政治理论课平均成绩: | |||||||
(2)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排名/总人数)排名前15%共 次: 21 / 22 / | ||||||||
(3)是否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 ||||||||
(4)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或奖学金共 次(逐条填写获奖时间及奖项名称): | ||||||||
辅导员/班主任 审核意见 |
辅导员/班主任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学院 审核意见 |
学院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公章) | |||||||
学校 审核意见 |
校学生处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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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请用钢笔或水笔工整填写
附表3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第 批)
学院(盖章) 共评上 人,其中本科 人,高职 人
专业名称、毕业总人数、评定人数 | 班级 | 姓名 | 备注 |
专业名称 毕业总人数 评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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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毕业总人数 评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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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毕业总人数 评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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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须交书面稿及电子稿,备注中表明本科/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