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关于评选2024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部、处、室,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我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4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349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2024届浙江省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4届全日制本科、高职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本科毕业生按4%的比例评选,专科高职毕业生按3%的比例评选。
学院 | 高职毕业生(人) | 本科毕业生 (人) | 省级优秀毕业生人数(人) |
英语学院 | 0 | 510 | 20 |
东方语言学院 | 0 | 461 | 18 |
西方语言学院 | 0 | 378 | 15 |
国际商学院 | 0 | 608 | 24 |
数字贸易学院 | 0 | 320 | 13 |
网络传播学院 | 0 | 813 | 33 |
中国语言文化学院 | 0 | 445 | 18 |
酒店管理学院 | 0 | 291 | 12 |
东部理工数据科学与传播学院 | 0 | 205 | 8 |
艺术学院 | 0 | 72 | 3 |
应用外语学院 | 494 | 0 | 15 |
合计 | 494 | 4103 | 15+164 |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三)大学期间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
“优秀团干部”和校优秀 SPT 学生一等、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毕业实习,完成毕业论文或实习报告。
(五)在2024届第一批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择优推荐。同等条件下,顺利就业者优先。
四、评选程序
(一)各学院向学生宣传2024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事项;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各学院进行评审并初步确定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于3月7日前将附件《2024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册》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562333833@qq.com。同时将《汇总名册》纸质表一式一份用A4纸张印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校学生处(党委学工部),联系人:王卓敏,联系电话:88306001。
(二)学生处(党委学工部)对上报名单进行复核公示后将名单上报给省教育厅。
(三)省教育厅拟于3月底进行汇总确认,4月份进行公示,5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公示和公布的2024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可在“浙江 24365 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通知公告”栏查阅,网址http://www.ejobmart.cn/jyxt-v5/jyweb/webIndex.zf。
(四)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空白登记表和空白证书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后寄给学校,学校收到后发给各学院,证书必须在学生完成学业、符合省级优秀毕业生条件的基础上方可发放。
五、评选要求
各学院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做好评选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立德树人,切实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对毕业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基本素质教育和毕业就业创业教育;要切实保证评选过程中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确认结果公开。要严格掌握标准,广泛听取教师、学生意见,努力做好 2024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2024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册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2024年2月22日
附件
2024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册
学院(盖章):
专业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生源地 | 政治 面貌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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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一式两份,学生处和学院各一份;
2.本学院共有本科毕业生 人,可评优秀人,实评人;
专科(高职)毕业生 人,可评优秀人,实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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