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选树2023年浙江省 “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年度人物”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大力培养选树 新时代高校辅导员、心理健康教师先进榜样,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年度人物”选树展示活动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271号)要求,经研究,我校决定开展2023年浙江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高校心理健康教师年度人物”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原则上应为学校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长期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年度人物原则上应为在编在岗的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二级心理辅导站负责人、心理辅导员,长期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评选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9月19日。
三、评选原则
公开透明、广泛参与、择优选拔。
四、评选条件
(一)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
1.政治信念坚定,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 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模范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
2.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 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努力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
3.素质能力过硬,站位高、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育人实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能够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政治领导、思想引导、情感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就业指导,在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教育、新冠疫情防控、“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学生社会实践、学生心理健康、数字赋能思政工作等重大工作推进中,担当作为,作出积极贡献,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得到学生广泛认可。
4.示范作用显著,一线专职辅导员谈心谈话位列全校前30%,二级院系党委副书记本学院谈心谈话位列全校前30%,担任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能够发挥自身工作优势和科学研究专长,引领带动一批辅导员成长发展,在全省范围、区域范围及所在学校内起到示范作用,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提质增效。
5.参与推选时须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满4年(报送全国最美 高校辅导员、辅导员年度人物的,须满5年),事迹主要集中在 近3年(2020年8月起),2022年以来应有突出表现。
(二)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年度人物
1.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师德师风优良,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
2.素质能力过硬,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能够很好地履行心理教师工作职责,恪守职业伦理及规范,在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开展学生日常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工作中有特色、有亮点、有成效,得到学生广泛认可。
3.育人实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方位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特别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重大事件处置中,主动作为、甘于奉献,发挥重要作用。积极承担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建设和提升工作,作出突出贡献。
4.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满5年,且事迹应主要集中 在近3年(2020年8月起),2022年以来应有突出表现。
五、评选程序
(一)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
1.推荐报名。采取个人自荐与集体推荐相结合方式产生候选人,每个学院组织酝酿提名候选人1名。
2.组织推荐。学校对推荐人选进行全方位考察,保障真实性和代表性,推荐1名候选人进行公示。
3.结果报送。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厅。
(二)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年度人物
1.推荐报名。采取个人自荐与集体推荐相结合方式产生候选人。学校心理健康中心组织酝酿提名候选人3名。
2.组织推荐。学校对推荐人选进行全方位考察,保障真实性和代表性,推荐1名候选人进行公示。
3.结果报送。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厅。
六、其他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3年9月19日前报送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人报名表,发送至学生处老师邮箱562333833@qq.com,邮件标题注明“XX学院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
附件:1.推荐报名表
2.填表说明
校学生处(党委学工部)
202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