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关于评选2025届绍兴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部、处、室,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我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根据《绍兴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25届绍兴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绍市教〔2025〕13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5届绍兴市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5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本科生、专科高职生)。
二、评选名额
评选名额按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5%比例进行(详见下表)。
学院 | 高职毕业生数 | 本科毕业生数 | 市优秀毕业生 推荐名额 |
英语学院 | 0 | 485 | 24 |
东方语言学院 | 0 | 425 | 21 |
西方语言学院 | 0 | 346 | 17 |
国际商学院 | 0 | 592 | 30 |
数字贸易学院 | 0 | 342 | 17 |
网络传播学院 | 0 | 793 | 40 |
中国语言文化学院 | 0 | 418 | 21 |
酒店管理学院 | 0 | 238 | 12 |
东部理工数据科学 与传播学院
| 0 | 221 | 11 |
艺术学院 | 0 | 134 | 7 |
应用外语学院 | 530 | 0 | 27 |
合计 | 530 | 3994 | 200+27 |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三)大学期间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校一、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含2次);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四)已被确认为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四、评选要求
各学院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做好评选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立德树人,切实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对毕业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基本素质教育和毕业就业创业教育;要切实保证评选过程中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确认结果公开。要严格掌握标准,广泛听取教师、学生意见,确保2025届绍兴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顺利完成。
五、评选程序
(一)2月下旬—3月6日,各学院进行宣传、发动、推荐。学生根据评选条件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各二级学院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及班级学生进行评议,并提交明确的评议意见;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学工办成员、辅导员代表的评审小组,根据班级评议意见进行评审、初步确定名单、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于3月7日前报送学生处。
(二)3月中旬,学生处对各学院上报的名单进行复核,并在学校网上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定,3月20日前将推荐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
(三)3月底,市教育局汇总、审核、公示各校推荐名单,并发文表彰。
(四)学生填写《2025届绍兴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详见附件2),各学院审核、盖章后一式两份报送至学生处。
六、材料报送
电子版报送材料:学院评选细则、《2025届绍兴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详见附件1),发送至邮箱:562333833@qq.com。
纸质版报送材料:《2025届绍兴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纪要各一份,加盖学院公章后报学生处,联系人:王卓敏,联系电话:88306001。
附件1 2025届绍兴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doc
附件2 2025届绍兴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