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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校园“勤工助学之星” 推荐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23-04-04

各学院、各处室: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在全社会弘扬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进一步拓展中小学资助育人阵地、丰富高校资助育人实践,引导广大受助学生以实际行动践行自强奋发之心、感恩回报之情、为国奉献之志,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校内“勤工助学之星”推荐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4-5


二、参加对象

参加2023年校内勤工助学的本专科在校生


三、推荐数量

“勤工助学之星”:各学院、处室原则上不超过1


四、基本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主动参与“勤工助学”岗位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踏实肯干,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工作量饱满,表现优异;

5.受到老师、同学一致认可,能够立起榜样标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五、推荐材料基本要求

(一)“勤工助学之星”主要以第一人称讲述自己的励志故事、岗位经历和心得感悟,体裁不限,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500-2000字之间,可以图文并茂,文中配图需另外命名发送一份原图。

(二)内容应生动展现学生不畏困难、自立自强、奋发向上、诚信感恩、成长成才的精神风貌,要求主题鲜明、语言流畅、文风平实、真实生动。

(三)文档格式为Word,标题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正文为仿宋-GB2312三号字,行间距为单倍行距。发送邮件时以“服务的学院或者部门名称+学生信息(学院、班级、姓名)”命名。

(四)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六、活动实施

各学院、处室请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推荐材料请于2023428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发送指定邮箱。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余芳,电话:0575-88306001。

 

学生处(党委学工部

202344


电话:0575-88306001(学生处、党委学工部、武装部) 传真:0575-88365125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会稽路428号(稽山校区) 群贤中路2801号(镜湖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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